全国生育险政策?[重庆生育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发布:2024-03-20 23:38:04   浏览 353 次   作者:新希望试管助孕网

全国生育险政策?[重庆生育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一.重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与生育有关的医疗费用津贴(不助孕括婴儿费用和超过所支付数额的床费) ;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及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法律规定的与生育保险医院有关的其他管理费用;

上述费用的报销应符合下列条件:不超过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清单。

5.参保男职工可在一个指定相关医疗服务医院进行报销的项目有:绝育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

生育工作者在妊娠、分娩、产假期间发生并发症的,应当自诊断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未及时备案或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费用不予支付。

产前检查管理费用、生育医疗服务费用、生育并发症医疗成本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医疗健康保险发展基金(含医疗保险医院个人账户)支付的,生育保险市场基金不予支付。

二、重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水平低于上一年度实现全市进行职工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度发展全市所有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60%计算,高于上一年度工作全市教育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制度不能通过确定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计算。

按我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月供基数的上限是12756元,下限是2552元,而今年同基数月供基数的上限是25508元。

缴费时间比例:以职工起薪当月绩效工资为缴费人员工资。费率为0.7%。

支付方式:个人部分+单位部分。

1.单位和职工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 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缴费日期:按月进行征收生育保险费,用人企业单位人员应在每月5日前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下月起享受生育健康保险医院待遇。

缴费期限:生育**保险医院一般管理规定进行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工作待遇。以上就是关于全国生育险政策?[重庆生育险报销范围和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疑惑的话欢迎提问,祝您好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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